(一)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领取方式,需提前预约采购机构联系人,确认报名相关程序。投标单位携带“数据包(使用光盘刻录)”及“纸质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无论最终是否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领取的光盘均需返还)
(二)接受报名时供应商须递交的纸质资料(请看清楚要求,需按照下列顺序及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1份):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时需提供),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用工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下载打印的两家公司的股权关系图);【公告附件3】
4)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①供应商诚信承诺、②保密承诺、③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④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⑤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⑥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⑧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⑨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⑩投标保证金承诺。)【公告附件4】(非报名资料必须项,报名阶段可自愿提供帮审)
5)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欠缴证明不予认可(能体现未欠缴时间区间和月份数量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5】(非报名资料必须项,报名阶段可自愿提供帮审)
6)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用工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下载打印的两家公司的股权关系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6】(非报名资料必须项,报名阶段可自愿提供帮审)
7)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②a.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b.若军队单位、事业单位选择提供审计报告,但报告不完全符合《军队采购文件标准文本(2.0版)》要求的内容要素的,通常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除非其所在行业领域对审计报告内容另有特殊规定(须附规定截图)。c.基于部分供应商反映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中的表格、数据不全,不利于评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也可以同时提供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两份材料。但评分时评审委员会认可哪份材料中的数据由专家决定。③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④审计报告时间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2025年6月1日(不含)前的,近3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3年 (不含上年度),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2025年6月1日(含)后的,近3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3年(含上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特别说明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7】(非报名资料必须项,报名阶段可自愿提供帮审)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不同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判定;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公告附件8】
9)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若已通过审核且具备保密资格,但证书未下发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制发单位出具的已通过认定审查具备保密资格的证明材料)。
相关表格及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因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同时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我室将报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当天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要求)内容判定。
(三)供应商应仔细确认军队采购网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等制作要求,按规定完成相关电子标书的制作、上传、加密等,供应商电子标书不能读取的,视为制作失误,无法参加电子标评审(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准备文件)。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方式采用现场提交、到现场开标,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标书(包括加密版和不加密版,必须提交,不符合要求将被拒收)+纸质投标文件(建议提交,不做强制要求;若未提交,项目转为线下评审时,供应商自行负责)。
电子标书刻录光盘密封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0 到现场开标的项目”;
纸质投标文件的制作份数及要求、签署和盖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六)、(七)条。
(公告中前述要求与本项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要求为准。)
(五)采购机构业务服务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027-65460619、18162626670、邮箱:84849301@qq.com,在领取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期间,如有疑问,请尽快联系我室。